2008年1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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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的态度影响结果
陈艳艳 陈晓峰

  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是交通参与者的法定义务,也是驾驶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但有些肇事者选择了逃逸,以为这样能逃脱应承担的责任,殊不知肇事后逃逸,不仅有违社会道德,还要承担更加严厉的法律责任。

  案情相似  判决相左   

  案例一:交通肇事后主动投案,获从轻处罚
  案情:2007年10月4日凌晨,李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329国道自西往东行驶到慈溪市三北镇附近,因逆向行驶、疏忽大意,与相对方向吴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调解后,李某对死者家属作出经济赔偿,并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
  法院判决: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李某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判处李某拘役2个月。

  案例二:交通肇事逃逸三年半,受法律严惩
  案情:2003年12月3日上午8时许,赵某无证驾驶拼装的自卸货车沿32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因疏忽大意,在慈溪市龙山镇一道口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徐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徐某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赵某即弃车逃逸,直至去年8月18日被警方抓获。经交通事故认定,赵某应负主要责任。事后赵某家属对被害人作出经济赔偿。
  法院判决:赵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肇事逃逸,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值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果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肇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或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其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都可能会被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肇事人逃逸,不但违背了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还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而且危害后果往往更加严重,所以法律对交通肇事逃逸规定了比一般交通肇事更加严厉的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方面    《刑法》第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因逃逸致人死亡属结果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政责任方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该法第101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
    
  民事责任方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法律将肇事后逃逸的民事赔偿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另外,车主一般都投保了车辆保险,如果驾驶员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往往不予理赔,这样对投保人的索赔极为不利。